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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不是药神?

作者:未壳文化   发布时间:2018-07-10 11:07:02

最近由文牧野导演,徐峥、王传君、周一围等主演的《我不是药神》在中国大陆上映,得到了一致好评,以至于网络刷屏口碑爆棚甚至豆瓣评分刷到了9.0,对此本V也是非常能够理解,一个以真人真事改变的情感类喜剧,确确实实在讲故事上,打动了大部分的观众。但在看的时候,却在想片名为什么叫做《我不是药神》?重点在于“不是”这两个字,对此我们来一起回顾一下剧情吧。




首先这个故事里面有一个企业代理了一个由瑞士研发用以治疗慢粒白血病,名叫格列宁的药物,而这个药物售价一瓶要卖到4万,非常昂贵,但太多贫穷的患者购买不起这个药物,后选择去抗议,其中包括了我们的第一男配角吕受益(王传君饰),为了可以更便宜的得到自己经济可以负担得起的药物,他发现了在印度有一家工厂,通过研究瑞士格列宁而生产出了跟格列宁效果一样价格却非常便宜的印度格列宁,而他则找到了男主程勇(徐峥饰),希望其代替自己去印度进行大批量购买,并且在国内兜售。




故事先说到这里,在抛开对角色的怜悯,我们来回看这件事情,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1.    印度方在未经瑞士专利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研究和盗用技术手法,并进行批量生产和销售。

2.    男配为了可以减轻自己的经济负担,选择了购买印度这个侵权方所制造的产品。

3.    在国家不允许贩卖这种侵权产品的时候,男配串谋男主去印度进行大量购买并走私,回国后暗中兜售。




以上便是造成程勇在剧中,最后被判刑5年的最大原因。

因此在法律上来讲,唯一受害人是,手上持有专利权的中国格列宁代理方,原因是男主的行为严重损害到了专利持有方的利益。

没错,这个结论看上去非常的残酷,但这也是无可非议的事实。




我们转换到中国总代理的角度来看事件,这是电影中不曾体现的:

瑞士诺华经过不下十年的努力,一直致力于对抗慢粒白血病,付出了无数科学家与医疗专家的精力和时间,有一天终于研发出了一款通过了无数次临床实验后,证实其效果可以抵抗慢粒白血病的药物,名叫格列卫(影片中称格列宁),但因为开发一种新型药物,投入的成本非常高,往往是数十亿美金的投入,科研团队还需要资金继续研究其他疾病的药物,他们必须确定手上的格列卫能为他带来足够的资金,因此申请了可以保障不被抄袭的专利,但是为了全人类的健康,医药专利只有20年期限,考虑到研究团队的资源消耗,因此定价会比较高。这时在遥远的中国,没有任何团队研究出可以治疗慢粒白血病的药物,所有的患者都只能接受死亡的时候,一个公司听到了瑞士的消息,我们终于可以治疗这一个疾病了,不惜任何代价一定要得到这个药物,令我们对这一疾病不再束手无策,代理这一具备杰出贡献的专利产品,这个公司也付出了极大的代价,如果这个药物无法支撑公司的运营,那更不用说以后再有其他的新药,就在这时,突然发现在市场中,出现了一个叫印度格列卫的产品出现,成分和功效跟瑞士研发的几乎一样,因为仿制药没有研发成本,没有前期大量的资金投入,价格就很便宜,因此没人再购买正版药了,中国药物代理方没有盈利,无法存活,瑞士研发团队也没有了收益,所有的研究工作没有资金,也没办法继续推进其他病情药物的研发,所有的东西都没了,这就是大家想要的结果吗?




后果的严重性相信大家都能自行脑补,况且瑞士诺华并不像影片中的那么强硬,2002年,格列卫首次出口到印度,但由于印度的特殊原因,当地药厂迅速的生产了仿制药,打的诺华措手不及。于是诺华就联合了Max基金会,在全球开展了GIPAP项目,通过免费赠药的方式试图夺回印度市场。如果没记错,当年的赠药的金额是实际销售额的10倍以上。格列卫2013年在国内的专利保护期结束,豪森和正大天晴率先进行仿制药研发。201875日,豪森确认收到 CFDA 核准签发的化学药品“伊马替尼”(格列卫的通用名)的《药品补充申请批件》,成为该药品国内仿制药首家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企业。国产仿制药价格大概只有原研药的十分之一。


在这里就可以回答文章一开始的问题了,我不是药神,对,主角确实不是“药神”,真正的药神是研发出新药的瑞士诺华,他让一种疾病可以得到治疗,他让绝望的人再次燃起希望。

看完这个故事,不禁让我想起中国对于原创品牌,原创设计,原创产品的版权重视度,很多时候一个原创产品研发被认可后,国内就会开始出现大量价格低廉的仿制品,如果大家都去选择购买这些仿制品,就会导致这种具备原创创造力的团队失去了资源去继续发展的空间,愿意原创的人越来越少,慢慢的大家都不去创造,而是去复制,一个没有了创造能力的市场,那多无聊啊,多被人看不起啊,难道我们还要继续背负着第一盗版大国的名字走下去吗?


说到仿制,我想起一个品牌 就是贡茶





一个品牌只被一个人抄袭,那是应该庆幸的,比如贡茶,那可是有不下20个版本,由于我国餐饮商家商标保护意识薄弱,以致多数餐饮行业中的名店,都有被抄袭和改名的经历。“贡茶”一词属于通用名称,不能作为商标受到商标专用权保护,所以市场上一度充斥着各种“贡茶”店,最终,这个品牌花落样样好公司。对于败诉者也不失为一个契机,这让他们有机会摆脱抄袭、被动的局面,主动经营自己的品牌,也只有这样才能让这些跟风者找回真正属于自己的市场地位。在这个也给大家科普一下,正版贡茶是样样好字样。





我不是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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